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準生證能不能補辦
準生證可以補辦,具體分兩種情況:
(一)如果生孩子前沒有及時辦理好準生證,則需要在孩子出生後補辦準生證。補辦準生證的步驟如下:
(2)攜帶證明到計生辦,由於未辦理準生證違反生育證管理條例,計生辦會做出相應的處罰。之後,計生辦出具相應的補生育證明手續。
(3)夫妻雙方憑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到去戶口所在地或現居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
(二)如果不慎遺失了準生證,可以到街辦獲取準生證號的存根,然後登報,說明原準生證已丟失,然後去街辦申明準生證丟失作廢。獲取相關證明後,可重新按照程式辦理一個準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