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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結婚證和出生證明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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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結婚證和出生證明的區別是什麼?

一、公正結婚證和出生證明的區別是什麼?

出生公證與出生證明公證是兩項不同的公證事項,稍有疏忽可能就會辦錯從而耽誤了時間安排等。

1、性質不同:出生公證是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領域內出生的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是個人事實類公證。而出生證明公證也就是出生醫學證明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其持有的,有關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的真實性予以證明。是個人證件類公證。

2、所需資料不同:除了都需要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身份證明,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外;

出生公證還需要出生證或醫院根據出生檔案記載出具的證明;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

出生證明公證則需要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3、出生公證是帶照片的;目前,出生公證書需要加貼照片的國家,加貼照片的標準為當事人的兩寸近照。

4、全國使用統一制式的出生醫學證明,以前出生的則需要去醫院或者當地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出生證明紙

5、出生醫學證明公證與出生公證同為證明出生事實,相對於出生公證而言,出生醫學證明公證一般稱為間接公證。

二、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程式是什麼?

1、《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週五全天。

2、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①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②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3、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程式:

①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②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綜上所述,出生證明作為證明新生兒的出生一類的證明,對新生兒有著比較重要的作用。雖然出生證明與結婚證並無太大的聯絡,但一旦辦理新生兒的戶口,就起到重要的作用了,父母還要及時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