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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離婚能辦出生證明嗎?

出生證 閱讀(1.87W)

一般孩子在出生時,醫院都要出具出生證明,以證明孩子的出生狀況等問題。正常的婚生子女都是可以順利辦理出生證明的,但是實際生活中總會存在一些特殊情況,那麼如果是非婚生子女的話還可以辦理出生證明嗎?本文中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未離婚能辦出生證明嗎問題的具體解答。

未離婚能辦出生證明嗎?

未離婚能辦出生證明嗎?

《出生醫學證明》是證明新生兒出生狀況﹑血緣關係﹑申報國籍和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請新生兒家長在寶寶出生後,為寶寶確定姓名,並及時(一個月內)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時需告之以下內容:

一、《出生醫學證明》必須要有您寶寶的名字。如果您寶寶的名字尚未取好,請您和家人儘快取好,以便及時辦理寶寶的《出生醫學證明》。

二、請在您分娩後一月內,由寶寶父親或母親攜帶準生證、雙方身份證到寶寶出生醫院辦理寶寶的出生證明。

三、須填寫內容包括:準生證明號碼、新生兒姓名、雙方身份證號碼、新生兒申報戶口地址。因《出生醫學證明》一旦列印,醫院將無權更改,故要求填寫字跡端正清楚,並仔細核對院方所填寫內容,有疑問及時提出,確保填寫內容正確無誤。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一個月以內,由戶主或親屬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因此,要求在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申領《出生醫學證明》。超過一個月未辦理,需提供“戶籍部門未落戶證明”及未辦理出生證的“情況說明”。超過一年未辦理,需提供該新生兒與母親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係鑑定書”及“戶籍部門未落戶證明”方可辦理。

五、原則由新生兒母親與父親一同辦理,如委託他人辦理,需提供由新生兒母親簽字及印有母親手印“委託書”,委託辦理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六、產婦在辦理入院手續時,需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準確填寫新生兒父母相關資訊。

七、無法確定新生兒母親資訊,不可以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由戶口登記機關經調查核實後為其辦理出生登記。

新生兒出生證明的辦理,需要孩子的父母親雙方攜帶雙方的個人資訊證明和準生證明到醫院進行辦理。如果孩子的父母親並不具備合法的婚姻關係,那麼所生子女也就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要求,在辦理準生證時是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