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計劃生育>出生證>

起訴撫養費孩子出生證明沒有

出生證 閱讀(1.68W)
起訴撫養費孩子出生證明沒有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起訴離婚沒有出生證明怎麼確定孩子的撫養權



  (一)小孩已經上戶的,不需要出生證明

戶口表明與戶主的關係,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齡。已經有戶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證明。根據民通意見規定,公民的出生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沒有醫院證明的,參照其他有關證明認定。


  (二)小孩沒有上戶的,需要出生證明。

出生證,全稱叫做《出生醫學證明》,這個證明除了可以證明嬰兒出生狀態、以及血親關係外,同時也是獲得戶口、國籍的憑藉。此外,出國留學以及依法獲得保健服務,也需要用到出生證明。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出生證明是確定小孩年齡的依據,如果沒有戶口的,以出生證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