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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產假待遇

產假 閱讀(2.69W)
北京產假待遇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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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待遇

你好,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女職工只要是屬於在特殊保護時期的無論是否結婚都應當依法享受相關待遇。根據勞動部的規定,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因此在休產假期間當然應當保持原福利待遇不變。

北京律師:徐陽     直線電話:1580135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