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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年假可以一起休嗎

產假 閱讀(3.01W)

我國雖然規定了產假、年假的時間,但是大家都知道這二者的時間都是很短的,那麼產假年假可以一起休嗎?很多人都會想一些辦法讓自己的假期能夠長一些。本站小編馬上為您解答,歡迎您的閱讀!

產假年假可以一起休嗎

員工休了3個月產假,她還享有當年年假嗎?產假與年假衝突嗎?這是許多工作女性所關心的問題。有的單位以年假規定:“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為由,不給休產假的女職工年假,這樣有道理嗎?

產假與年假

針對這一問題,可以非常明確地答覆說:產假與年假不衝突,休了產假,年假依然有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政策全文,點選開啟)的第四條第一款已經講得很明確了,不能享受當年年假的條件是: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產假並不在其中,產假也不是病假,產假時享受的待遇與病假也完全不同。國家制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政策全文,點選開啟)是為了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並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的。

產假與年假二者沒有衝突,女職工休產假期間,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依然存在,不影響女職工在產假回來後,在適當的時候繼續休年假。

當然單位有權決定的是:員工休年假的時間不能與單位的工作安排衝突。員工請假的時間如果與單位的工作安排衝突,單位可以不批准休假,直到有了合適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