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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勞動法產假改為多少

產假 閱讀(1.72W)

新勞動法的完善,使得很多社會福利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解決。比如對於上班族的女性,產假是不可避免的生活情形,那麼對於產假的處理,也是對國家相關政策的順利實施進行鋪墊。“二孩政策”的出臺,新勞動法也給出了相應的產假對策,讓我們一起看看深圳新勞動法產假的相關條例吧。

深圳新勞動法產假改為多少

隨著“二孩政策”的出臺,深圳市衛計委近日釋出了公開徵求《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意見的通告。目前,該《條例》正在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深圳新勞動法產假修改為深圳女方產假增加30天

《條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女方增加產假三十天。”這也就意味著,符合政策的深圳媽媽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廣東產假128天 30天=158天,如果遇到剖腹產等難產情況產假可再延長。

而在“全面二孩”政策出臺之前,生育一孩,如果深圳媽媽順產,可享受最短163天的假期,即98天國家法定產假 15天晚育假 35天獨生子女假 15天深圳在廣東省規定基礎上增加的晚育假=163天;生育二孩,則只能享受98天的產假。隨著國家普遍二孩政策的放開,廣東省計生條例又將一孩和二孩的產假均調整為128天。如今,深圳的《條例》規定無疑成為“生二孩”的重大利好。

獨生子女獎勵“老人老辦法”

在獨生子女獎勵方面,《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具有本市戶籍且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男性年滿六十週歲、女性年滿五十五週歲時,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給予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夫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三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生育二孩無需審批登記即可

《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夫妻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另一方為其他市戶籍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生育政策。夫妻雙方為流動人口的,執行其戶籍地的生育政策。

本市戶籍夫妻符合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生育政策,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應當到社群工作站辦理生育登記。本市戶籍夫妻符合再生育政策規定,申請再生育的,夫妻雙方應當在懷孕前共同向女方戶籍地街道辦申請。

超生將徵收相應社會撫養費

《條例》還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但未經審批而懷孕的,由街道辦責令限期補辦審批手續;生育時仍未補辦審批手續的,由區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的計徵基數徵收2%的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以生育行為發生時深圳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徵收的計徵基數。被徵收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於深圳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的,對其超出部分應當按照超出部分的兩倍加徵社會撫養費。

另外,違反規定多生育子女的行為按超生處理。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徵基數一次性徵收3倍社會撫養費;超生兩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徵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其中,社會撫養費以生育行為發生時本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徵收的計徵基數;被徵收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於本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的,對其超出部分應當按照超出部分的兩倍加徵社會撫養費。

我們可以知道對於工作中的女性的產假政策的修改,增加了生育一孩和二孩時的產假,長達30天的時間,也使得“二孩政策”的實施得到了很大的社會支援力。深圳的這一修改,也順應了時代格局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