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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骨折病假條能開多久

病假 閱讀(3.25W)

一、右手骨折病假條能開多久?

右手骨折病假條能開多久

右手骨折病假條最長能開三個月左右的時間,醫生一般是開三個月、傷筋動骨一百天的病例書

如果住院手術,出院以後可以出具三個月的假條,

沒手術或者術後三個月,可以根據情況去門診要求開假條,門診假條一次最長一個月

可請假天數跟工作年限有關。需注意,請病假的前提是醫院出具病休診斷證明,不能醫院出具休1個月病休證明,員工自己休三個月的。沒有病休證明的情況下請病假視為曠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二、其他法條規定,

工作時間五年以上可休6個月。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或直接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另按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一般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其中,跖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跟骨、距骨骨折內固定術後,可以評定為九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勞動者找工作的話肯定是盡心盡力的,需要為用人單位提供相關的勞務,但是對於用人單位來說,他們也應該照顧到勞動者的身體,不能夠讓他一直連軸轉,比如說生病的這種情況是可以允許請病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