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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戶口的流程是怎樣的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03W)

戶口流程具體如下:
1、先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是轄區派出所)諮詢,瞭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後提出戶口遷入申請;
2、遷入地戶籍主管部門(一般是遷入地的縣市級公安局的戶政科)稽核申請書和所附材料,如果通過稽核,則簽發《准予遷入證明》(準遷證);
如果不符合遷入條件,公安機關會給出具體解釋;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齊全而無法通過稽核,則會給出說明,申請人按說明再補充材料進行重新稽核;
3、然後諮詢現戶籍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再攜帶各種證件材料(例如,升學的錄取通知書)和準遷證,到現戶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現戶籍地派出所如果稽核同意遷出,則辦理戶口遷出,並開出戶口遷移證;如果不符合遷出規定,則給出解釋;如果證件材料等不齊全,則給申請者開具補充材料說明書,申請者需要按說明補充材料才可通過遷出申請;
5、最後,持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戶口遷移證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發給新戶口本,並辦理新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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