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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身份證補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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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身份證補辦地點:
1、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長沙市雨花區圭塘路19號;
2、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長沙市開福區劉家衝1號;
3、長沙市公安,長沙市解放中路140號;
4、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長沙市芙蓉南路電力路1號天心政府東北角;
5、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長沙市嶽麓區新民路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長沙身份證補辦地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