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重婚罪的取證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36W)

1、不要輕易打草驚蛇

重婚罪的取證

生活中一旦發現一方有與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跡象,一般來說,都會非常的氣憤,也會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於是便與其大吵大鬧,然而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不盡人意,還時常會適得其反。生氣,氣憤是完全應當有的表現,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理解終究是理解,實際上這樣做的結果並不好,你的幾次吵鬧是很難起到實質性作用的。

2、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3、一定要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因此這些人的話(認可)是絕對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證據。而要想讓他們說話,就必須與他們搞好關係,否則你很難從他們的口中掏出任何有價值的話。

4、勸說知情人作證

5、報警,請警方予以調查。即使警方調查不出結果,也會就相關情況做出記錄,該記錄在日後有可能會成為輔助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