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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 為什麼那麼多夫妻離婚後 | 好多男方不要前妻見自己的孩子 為什麼呢?這個在法律上違法嗎?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68K)
在現實生活中,為什麼那麼多夫妻離婚後,好多男方不要前妻見自己的孩子,為什麼呢?這個在法律上違法嗎?
律師解析:離婚後不讓看孩子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且夫妻雙方於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都無權剝奪這個權利。
一般情況下,對於離婚後男女雙方可能會因感情出現問題發生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監護權利,出現“藏孩子”的現象,但對於此種違法行為,警察是無法直接介入處理的,此時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權利。
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