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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遺失補辦、損壞換證按照以下流程進行:1.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市居住證補、換領、變更更正資訊申請表》。2.申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3.經受理點工作人員稽核材料、繳費、取得辦證回執。4.按預約日期憑回執領取居住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註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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