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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是否需要本人親自辦理?

戶口遷移是否需要本人親自辦理?
律師解析:遷移戶口是可以不用自己親自去辦理的,只要材料合理、合法,可以委託他人去辦,但是必須要出具一份委託書,才能辦理。
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代辦人應為原籍戶內成員中的成年人才可以,即可由家人代辦。需要提供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留存聯)、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出地派出所審查符合後,開具戶口遷移證。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