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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戶口辦準生證怎麼辦理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3.01W)

從2016年1月1日起,夫妻雙方一方戶籍在本市,或雙方戶籍均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滿1個月的夫妻,在生育第一個子女或第二個子女前進行登記,也就是說,不用再辦“準生證”了。只要夫妻二人或者其中一人,或委託的代辦人在現場填寫登記表,再由工作人員在網上登記,並進行資訊雙向比對。只要材料齊全,情況屬實的,當場發放生育服務證。

外地戶口辦準生證怎麼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