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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有無相互撫養的責任

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之間是沒有撫養義務,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兄弟姐妹之間才有受法律約束的撫養義務。

兄弟姐妹有無相互撫養的責任

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由兄、姐撫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同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規定:“由兄、姐撫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