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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獨生子女獎勵政策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5.89K)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週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 (二)子女托幼費、醫療費,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當地規定予以補貼; (三)職工退休後,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準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第二十八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週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元; (二)在子女入學、就醫、入托、招工、參軍等方面給予照顧; (三)優先列為家庭經濟發展的重點扶持物件,在資金、技術、培訓和資訊服務等方面給予照顧; (四)年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照顧。

遼寧省獨生子女獎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