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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撫養費的離婚協議怎麼寫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8.02K)
不給撫養費的離婚協議怎麼寫
律師解析:不給撫養費的離婚協議需要在協議中明確寫明。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首先要寫明當事人的身份資訊,然後雙方當事人離婚的理由和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最後還要註明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