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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56W)

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母方生活,母方又有撫養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母親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