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協商
夫妻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變更進行協商。
2.訴訟解決
第一步:收集證據
(1) 證據包括:對方未盡撫養義務的證人證言;生活開支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孩子的意見等等;
(2) 整理證據時,考慮影響法院判決的因素: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訴
1.法院管轄: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
2.離婚起訴書:原告需要將孩子撫養權變更的訴求在起訴狀中寫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訴後,法院會經過審查,7日內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將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訴狀和其他相關材料、證據,並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調解
法院在審理就離婚案件中,通常會先根據現有的證據進行調解。如果通過法院調解,雙方就孩子撫養權的變更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會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簽字生效。如果雙方經過調解沒有達成一致的,法院會進行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