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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生育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7.32K)

據2017年再婚二胎新政策規定,計劃生育法有規定,再婚夫妻要少於兩個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第一個子女有殘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雙胞胎、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再婚家庭生育政策是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