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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是女方帶大的離婚時小孩歸哪方?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2.47W)
小孩是女方帶大的離婚時小孩歸哪方?
律師解析:子女撫養權歸屬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1、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這主要是考慮到子女年齡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後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是如果母親一方有特殊原因,實際上不能或不願撫養子女的可以隨父親一方生活。例如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
2、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在當事人雙方自願、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法院都是可以准許的。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
子女隨母親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法院可予優先考慮。
3、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
但是這並不是說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