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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政策如何解讀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2.58W)

計劃生育政策解讀:
1、變化一國家提倡兩孩成為單獨條款拿到修正案草案後,有的人提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應當更加突出,建議單作規定。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單作一款,同時,將第七條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併入第一條。
由於修正案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也意味著,“全面二孩”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2、變化二生一孩生二孩均可獲延長生育假修正案草案第三條規定:
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有些委員、代表提出,這一規定不夠清楚,容易理解為只有生育兩個子女的才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這一條修改為:
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3、變化三失獨家庭將繼續獲扶助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7條第4款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該給予必要的幫助”。
4、變化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消失被保留下來的還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後,對原來的獨生子女獎勵和扶助措施應當繼續執行。

計劃生育政策如何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