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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方身體殘疾怎麼判撫養費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2.31W)

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身體不好,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免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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