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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怎麼爭取拆遷補償款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36W)
離婚怎麼爭取拆遷補償款
律師解析:離婚爭取拆遷補償款的,夫妻一方應當證明該拆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共同所有的房屋的,則歸夫妻共同所有,則拆遷補償款也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考察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還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則要考察當地的拆遷政策,看補償款中有沒有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為依據進行計算的,並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後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
售後公房的拆遷屬於私房的拆遷範圍,不應適用公房拆遷的有關政策。此時的拆遷補償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關鍵是看售後公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