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男人外遇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財產一般是平分,若因男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並且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男人外遇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上述原因導致離婚,提出損害賠償的:

1、必須是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無過錯方;

2、必須是由於對方的過錯導致離婚的;

3、必須是在提出離婚時提出,即:離婚才能提起賠償,賠償必須在離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賠償不提離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須是針對合法婚姻關係中的過錯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損害賠償。

如果提出離婚的是有過錯方,而無過錯方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起損害賠償,如果在一審沒有提出,在二審時還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調解,調解不成,離婚後一年內可以另行起訴,提出損害賠償。

當然需要無過錯方提交出相應證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