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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66W)
請求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律師解析:請求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起訴再次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三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