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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轉移財產應該怎樣定罪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41W)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轉移財產,不屬於犯罪行為,也不屬於違法行為,而僅僅只是被認定為過錯行為,在雙方離婚時,對婚內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一方如若發現另一方有轉移財產還未分割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內轉移財產應該怎樣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