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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9.41K)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有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如果一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實踐中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援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