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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家暴離婚一般怎麼判?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閱讀(1.99W)
婚姻法家暴離婚一般怎麼判?
律師解析:家暴離婚一般會判離婚。家暴嚴重傷害夫妻感情,是法定婚姻關係確已破裂的要件之一。一方遭遇家暴起訴離婚的,法院可以進行調解,但是如果調解無效,被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不予諒解的,應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