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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糾紛法院如何處理?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11W)
施工合同糾紛法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1、法院對於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首先會建議雙方當時人調解,看是否能協商達成一致,如果可以的話,那麼起訴方就可以撤訴,如果不接受調解,法院就只會按照相關的流程來審理,最後判決。
2、訴訟是解決合同爭議的最後方式,指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解決爭議的方式。案件的判決結果要看法律規定以及雙方的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