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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開庭後可以做嗎

司法會計鑑定 閱讀(2.41W)
司法鑑定開庭後可以做嗎

司法鑑定是根據案件情況需要,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式作出鑑別和判斷。什麼是司法鑑定?什麼情況下需要司法鑑定?本站網小編這裡向大家隆重介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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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所開庭不來可以判決嗎?

首先,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七條規定,司法鑑定人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應當出庭作證,回答與鑑定事項有關的問題。其次,如果法院認為鑑定機構必須出庭的,且鑑定機構無法出庭的,法院可以做出延期審理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