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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傷殘等級鑑定標準

法醫鑑定 閱讀(2.87W)

精神傷殘等級鑑定是指患者在精神認知、行為、情感方面都具有一定障礙,由相關家屬提出申請,交由專業鑑定中心進行精神傷殘鑑定,依據適應行為的表現,精神傷殘等級鑑定標準把精神殘疾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精神傷殘等級鑑定標準

精神殘疾一級:

WHO-DASⅡ值≥116分,適應行為嚴重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視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與人交往,無法從事工作,不能學習新事物。需要環境提供全面、廣泛的支援,生活長期、全部需他人監護。

精神殘疾二級: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間,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監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援,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殘疾三級: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間,適應行為中度障礙;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與人進行簡單交流,能表達自己的情感。能獨立從事簡單勞動,能學習新事物,但學習能力明顯比一般人差。被動參與社交活動,偶爾能主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部分的支援,即所需要的支援服務是經常性的、短時間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殘疾四級: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間,適應行為輕度障礙;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時忽略個人衛生。能與人交往,能表達自己的情感,體會他人情感的能力較差,能從事一般的工作,學習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爾需要環境提供支援,一般情況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