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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爭得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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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爭得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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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夫妻離婚的話需要重點考慮子女的撫養權問題。而這個時候,雙方都想爭奪孩子撫養權的話,就需要上法院打官司了。那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是怎樣的呢?而在訴訟中又該怎樣爭得孩子的撫養權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怎樣爭得孩子的撫養權

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是離婚夫妻首先要考慮的問題,那麼如何確定撫養權呢?“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對於夫妻離婚如何確定子女撫養權,離婚律師歸納有以下幾個原則:

1、以“子女利益最佳”為基本原則,充分考慮離婚後夫妻雙方經濟收入、居住條件等具體情況,充分考慮生活環境的變化對子女的成長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法院審判實踐中一般會判兩週歲以下子女隨母方生活,但母方有嚴重疾病或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等原因的除外;

3、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備一定的辨別能力,其由誰撫養,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選擇;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許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離婚訴訟中,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權,除適用幾個原則外,還要多方收集證據,讓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撫養對孩子成長更有利。

《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後,子女無論由哪方撫養,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不管怎樣,夫妻離婚,孩子是無辜的,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是父母的義務離婚夫妻要充分考慮子女的感受,要充分保護子女的利益,要多為子女的健康成長著想。

二、離婚訴訟中怎樣爭取多分房產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何界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範疇,在《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釋一、二》中已有充分表述。現實生活中,分割比較困難,同時爭議也最多的是大額財產比如房產歸屬和股權分配等問題。

對於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按揭房產如何處理?“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這是修改後的《婚姻法》明確規定的,結合法院的判例我個人認為,對於此類房產,首先應認定該房產屬一方婚前財產,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的款項應當視為共同投資,此款項分割時應根據房價的市場變化予以均分”。

夫妻一方是某一公司的股東,離婚時,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的股權怎麼辦?離婚律師認為,對於共同財產中股權的分割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按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對此做出了部分原則性的規定。離婚時一方堅持要求分割股權的,應考慮公司其他股東、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相對人的利益,嚴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離婚夫妻再爭奪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時候,需要知道法官是根據什麼來判決撫養權的,然後根據這些影響因素來看看自己的條件,有不足的地方需要及時的做好,這樣才能有更大的機會爭得撫養權。不過,此時也建議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