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離婚時怎麼確定孩子的生活費

子女撫養 閱讀(1.91W)

離婚時怎麼確定孩子的生活費

【為您推薦】沙坡頭區律師   民勤縣律師   蓮湖區律師   蘆淞區律師   五寨縣律師   大鵬新區律師   五寨縣律師   

孩子的生活費其實也就是屬於撫養費中的一項,要是父母離婚的話,對於未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來講,就要實際支付孩子撫養費,然而這其中就包括了生活費。那到底在夫妻離婚時該怎麼確定孩子的生活費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時怎麼確定孩子的生活費

如果父母離婚的,不與孩子生活的一方,是需要給予孩子撫養費的。父母離婚只是婚姻關係的結束,子女的撫養教育不因婚姻的結束受到影響。因此,即使是已經離婚了,父母也應該給孩子支付生活費,那麼如何計算離婚生活費,孩子生活費需要多少?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生活費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離婚後撫養費的給付方式可以由離婚的夫妻雙方協議確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子女撫育費可以採取以下的給付方式:

1、根據父母的職業情況,撫養費原則上應定期給付。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母一方,應按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給付。

2、有的情況下,撫養費也可一次性給付。例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孩子撫養費的;除此之外對於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同胞的離婚案件,子女撫育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後發生執行困難。

3、特殊情況下,當事人無法以現金支付撫養費,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適用於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確定的撫養費數額,用屬於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以相當的數額,折抵撫養費,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

以上是實際中的幾種撫養費的給付方式,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和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此時需要考慮的因素主要是三種,包括孩子的實際生活需要、父母的經濟收入以及當地的消費水平等等。而日後要是因為客觀情形發生變化的話,也是可以適當增加或減少撫養費數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