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沒工作無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 | 需要支付到何時?

子女撫養 閱讀(1.66W)

沒工作無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需要支付到何時?

部分朋友由於不瞭解相關法律規範,故而誤以為撫養費只是在離婚後擁有探視權額一方需要支付的。這種想法顯然是錯誤的,撫養孩子是作為父母的義務,無論婚姻關係是否存續,都是需要支付的,若父母沒工作無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

一、沒有工作也要支付撫養費嗎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撫養教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

夫妻離婚時,即便達成協議,約定子女由一方撫養,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撫養費,但這並不妨礙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在必要時要求對方給予撫養費。另一方無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勞動能力,則應通過自己的努力,尋找適合自己的職業,獲取報酬,以此滿足孩子的生活及學習需要。

二、子女撫養費應支付到何時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從這裡的規定理解,即使孩子已經成年滿18週歲,但是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父母仍然有撫養義務,但是高中以上學歷,比如在大學就讀,父母則沒有法定撫養義務。

也是不能逃避撫養義務的,若實在沒有能力支付的,可以尋求社會資助,對於此類家庭困難的學生,政府對其是會採取資助的。父母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至其成年,在孩子有能力之後,應當贍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