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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給雙胞胎孩子撫養費法律怎樣規定

子女撫養 閱讀(2.56W)

離婚如何給雙胞胎孩子撫養費法律怎樣規定

離婚是夫妻雙方結束相互法律關係的事件,在離婚過程中夫妻雙方充分闡述自己的理由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孩子的撫養權在離婚案件中也是佔有很大的比重的,在法律中對離婚案中撫養權涉及的孩子撫養問題也是夫妻雙方都要考慮的最重要的問題。離婚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權向另一方要撫養費,那麼離婚如何給雙胞胎孩子撫養費呢?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法律做了相應的規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3、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5、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6、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二、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權如何判決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綜上所述,離婚如何給雙胞胎孩子撫養費的問題是離婚案件中比較重要的一個問題,在離婚案件中除了財產分割的糾紛孩子的撫養問題也是夫妻雙方糾紛的一個方面,尤其是雙方都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的時候,法律對於這樣的問題針對對孩子有利的方面進行判決,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有權向另一方所要撫養費,另一方也要根據法律規定的比例支付孩子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