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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胎無監護人陪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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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打胎無監護人陪同可以嗎?

未成年人打胎無監護人陪同可以嗎?

未成年人打胎無監護人陪同是不可以的;按照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到醫院做人流手術必須由監護人陪同才可以。

民法典》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與權利及臨時生活照料措施】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二、監護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設立監護制度有明確的目的性,即為了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和財產權利;

(2)監護關係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即作為監護人的特定公民或社會組織與作為被監護人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之間具有特定性;

(3)監護關係的內容具有法定性,即監護人對被監護人進行監督、保護的權利與義務來自法律的直接規定。

三、什麼人可以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設立又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們的監護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與未成年人關係密切的、願意承擔監護責任,又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其他親屬和朋友作為監護人。

3、若無上述法定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綜合上面所說的,未成年人是屬於完全沒有任何民事能力的人,對於此人需要由監護人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利益,特別是到醫療做手術這種情形一定要有監護人簽字才能獲得醫療機構的認可,所以,對於監護人一定要及時履行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