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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能變更嗎

子女撫養 閱讀(1.66W)

夫妻在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能變更嗎

對於孩子的撫養權,雖然在離婚的時候需要確定,但是日後因為客觀情形發生了改變,因而也是允許對撫養權進行變更。而在撫養費方面,其實也是會受客觀因素的影響。那此時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能變更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能變更嗎

對夫妻雙方離婚後,子女撫養費能否變更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

雙方離婚後,對於撫養子女的一方來說,可能會遇到來自生活中的各種各樣無法預見的新情況,比如實踐中,婚姻家庭部經常遇到子女突患重病、升學導致的教育費和生活費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經濟索賠、年齡的增長而隨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價因素導致原定撫育費不足等情形。

二、孩子撫養費如何變更?

1、遇有上述情況,撫養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會提出增加撫養費的要求。雙方可以先協商。但是在現實中,由於撫養子女的雙方已不具有配偶關係以及那種由愛到恨的感覺等諸多因素的縈繞,有時雙方很難就變更撫養費的數額達成一致。當然,如果雙方能夠心平氣和的對孩子撫養費問題協商一致是最好不過的了。

2、如果無法達成一致,也就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了。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後,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因此,如果雙方確實無法就變更後撫育費的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有關於變更撫養權的問題,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可以起訴要求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依法要求變更子女的撫養權。

不管是要求增加撫養費還是降低撫養費,提出對撫養權進行變更的一方,此時都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才行,否則的話即使起訴到法院,最終的判決也不見得就對其有利,那麼自己變更撫養費的目的就有可能無法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