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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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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1、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對十八歲週歲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撫養費的義務

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週歲。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

同時《民法典》第1067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據以上規定,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