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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的期限是多久?

子女撫養 閱讀(2W)

      有的夫妻在草率的離婚後,對於孩子的撫養權也是草率的決定,之後因為發現一方在獲得孩子撫養權之後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想改變事先決定撫養權時想要變更撫養權,又擔心變更撫養權是有時間的限制。

變更撫養權的期限是多久?

      事實在我國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孩子的如果未滿十八歲,雙方都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在我國,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時,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1.離婚時,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如果突然患了嚴重疾病,遭受意外,導致嚴重傷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嚴重下降,無法保證孩子的正常進本花銷時,另外一方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2.離婚時,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在有能力撫養孩子,卻不盡撫養義務,拒絕為孩子的基本教育生活支付費用,有虐待孩子的行為或者傾向,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時,另外一方可以申請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3.離婚後,如果孩子年滿十週歲,有基本的辨別是非的能力後,明確表明更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並且其具有能力撫養孩子。這時應該照顧孩自己的想法,保證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4.除了以上幾點,如果還有其他正當理由,比如說撫養孩子的一方工作或者居住地有重大變化,難以繼續正常的撫養教育孩子時,另一方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其實在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變更是不受限制的。不過最好在雙方協商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需要提交相關的資料和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證據,在收集資料時,如果有困難,可以向專業的律師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