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發展,現代人的生活變得越來越繁忙,有些父母因為工作的原因從來沒有照看過自己的孩子,如果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存在分歧,沒帶過孩子的一方在離婚時還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這不是完全沒有可能的。
法院在判別孩子的撫養權所屬權問題時,一般會把孩子的年齡作為判斷標準。
1.如果孩子出生不久,還在哺乳期內,這時孩子母親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更大,因為母親在孩子哺乳期可以更好的照顧孩子。
2.如果孩子已經脫離了哺乳期,夫妻雙方還不能在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達成一致,交由法院處理,法院一般會根據一下幾點情況對孩子的撫養權進行授予:
①孩子如果已經年滿十週歲,那麼孩子的意見就有決定性的作業
②對比夫妻雙方的生育能力,喪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會更容易獲得撫養權
③對比雙方的經濟收入,經濟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④對比雙方的文化水平,文化水平高的一方可以給孩子更好的教育
⑤對比雙方的工作性質,工作更加穩定的一方,更容易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⑥對比雙方的生活習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良好的生活習慣有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⑦對比雙方的生活環境,環境對孩子成長的影響也是明顯
⑧法院還會對比雙方父母的意見,雙方父母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幫助照顧小孩
如果覺得自己在這些方面都沒有競爭優勢,建議可以及時改正,如果實在是沒有時間照顧小孩,可以讓父母幫忙照顧,這樣對孩子撫養權的爭取很有幫助。
法院在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時,主要考慮的是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因素,所以如果有些因素不能達成,就要儘量爭取其他因素,這樣有助於獲得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