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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離婚後未付撫養費如何起訴?

子女撫養 閱讀(1.55W)

男方在離婚後未付撫養費如何起訴?

一、男方在離婚後未付撫養費如何起訴?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5、如果您準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諮詢。

二、離婚後不給撫養費

法院判決對方支付撫養費,如果對方不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不須另行起訴。

一般法院會從對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劃,就是去當時判決的法院(所有訴訟費用由對方負擔)。不過以此為由 提醒對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說,撫養費對方是必須要承擔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3、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5、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針對不給撫養費起訴或者是其他任何的民事糾紛起訴的,提起訴訟的這個過程是非常的簡單的,在提出之前需要做的準備就是收集對方不給撫養費的證據,以及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準備的其他的材料。民事訴訟狀遞交了之後的整個進展情況,這就需要民事法庭根據民訴法的規定來對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