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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 | 對方不讓看孩子應該怎麼做

子女撫養 閱讀(2.88W)
離婚後,對方不讓看孩子應該怎麼做
離婚後,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是享有探望權,且受到法律保護的,除非對方認為你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對方需要配合你行使探望權,如果不配合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