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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撫養費太高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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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撫養費太高要怎麼處理?

一、協議離婚後撫養費太高要怎麼處理

如果父母雙方在離婚或者同居關係解除後就子女撫養費的約定過高,明顯超過子女的實際需要、超過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經濟條件,而且又沒有提供對方的收入證明的,可以按照公平原則予以調減。如果雙方就撫養費用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進行調解協商或者訴訟解決。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月收入總額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離婚後對方沒工作給撫養費嗎

離婚後一方沒工作需要支付撫養費。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履行法定的撫養義務。沒有工作或者無力支付的,可以請求減少撫養費,但是不能不支付。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協議離婚可以說是比較和平的解決方式,至於協議離婚後撫養費太高的問題我們心裡也有了一杆稱,希望我們每一個家庭都是和諧美滿的,無論是從法律方面還是社會道德方面,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這不僅是我們的權利,我們更應該為此盡我們的義務,履行我們的職責。雖然物質很重要,但人心人性不能被物吞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