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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撫養權可以帶孩子嗎?

子女撫養 閱讀(1.63W)

一、如果沒撫養權可以帶孩子嗎?

如果沒撫養權可以帶孩子嗎?

協商處理,不撫養小孩的一方是享有探視權的。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後,一般是需要分割孩子撫養權的,在分割孩子撫養權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撫養費,那麼沒有撫養費的一方是可以偶爾帶帶孩子。

1、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偷偷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2、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因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等。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和一般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同,具有姻親關係和教育撫養關係,但不具備血緣關係,這種權利和義務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論: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生父(母)和繼母(父)都要求撫養該孩子的,撫養權歸生父母所有。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母不願意繼續撫養的,認為撫養關係已經解除,該子女仍由生父母進行撫養。

二、變更撫養權的原則

1、堅持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正確處理好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應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和生活環境。由於撫養糾紛案件所涉及的子女多數是中國小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讀書和生活的開支將越來越大,所以在處理該類案件時,不能忽視撫養人的經濟條件對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作用。

2、堅持尊重有識別能力子女意願的原則

在變更撫養糾紛案件中,如果被變更撫養權的子女已滿十週歲,此時被撫養人一具備一定識別和判斷能力,應充分了解並尊重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意願,在條件允許時,儘可能讓子女與其喜歡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獲得撫養權。

在我國的離婚案件的處理中,女方沒有撫養權的,女方擁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所以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女方可以帶孩子過來的。沒有撫養權一方是可以偶爾帶帶孩子的,只需要雙方協商清楚就可以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視權,如果協商清楚的話也可以和孩子住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