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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兩歲三個月離婚孩子歸誰

子女撫養 閱讀(3W)

一、寶寶兩歲三個月離婚孩子歸誰?

寶寶兩歲三個月離婚孩子歸誰

法官考量孩子的撫養權,首先考慮的是孩子的年齡問題。

(1)兩週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都是歸母親的;

(2) 兩週歲到十週歲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主要參考平時誰照顧孩子更多,目前隨哪方共同生活,其次看雙方的經濟條件等其他因素綜合做出判斷;

(3)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撫養權歸屬主要看孩子的意見,孩子表明願意跟誰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會將撫養權判給誰。

其次,法官會考量孩子有沒有同一方形成穩定的生活環境。如果孩子已經和一方形成了穩定的生活環境,那麼法官會基於對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量,維持這種穩定狀態。

再次,法官會考慮雙方的撫養能力。比如雙方的經濟狀況、收入、有無固定住所等因素。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八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夫妻離婚受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作為孩子的父母在處理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要謹慎,哪一方只要能提供給孩子良好的生活環境,就讓孩子跟隨哪一方生活,不要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而大動干戈,讓孩子幼小的心靈再次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