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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小孩的兩歲多撫養權歸誰

子女撫養 閱讀(5.72K)

父母離婚小孩的兩歲多撫養權歸誰

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時候,除了要考慮到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外,同時也會適當的考慮到孩子的年齡,當然在孩子比較大的情況下,也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般孩子不滿兩週歲的,女方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大一些。那要是父母離婚小孩的兩歲多撫養權歸誰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孩子不滿兩歲撫養權歸誰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孩子未滿二週歲,根據相關規定:

二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父母雙方協商由父親直接撫養的除外。因為未滿二週歲的子女,對母親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賴,是父親所不能替代的。加之母親更耐心、細緻,無疑較父親更能勝任撫養嬰幼兒的職責。

當然,二週歲以下子女隨母親共同生活作為一項規定並不是絕對的,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子女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2)母親有撫養條件卻不盡撫養義務,雖屬於違法行為,但如強迫其直接撫養,將對子女不利,如果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可以允許。

(3)母親可能因工作、學習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賭博、賣淫等惡習,或者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無法或者難以妥善照顧子女的。

(4)父母雙方協商一致,二週歲以下子女可隨父親生活,但必須以不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為前提。由此可見,二週歲以下的子女以隨母親生活為普遍原則,以有特殊事項存在而隨父親生活為例外。

二、離婚小孩的兩歲多撫養權歸誰

1、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2、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父母離婚不管做的再好,其實多少都是會對孩子造成一定的傷害,而為了孩子日後更好的發展,其實父母能夠做的就是最大限度的降低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而在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時候,自然能夠協商處理就是最好的,要是再因此對簿公堂,也要考慮到孩子,雙方不能鬧的太僵,不然只會給孩子造成更多的傷害。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