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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方不付撫養費的後果是什麼

子女撫養 閱讀(1.63W)

關於一方不付撫養費的後果是什麼

一、關於一方不付撫養費的後果是什麼

若經法院或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且對撫養費已經約定好,若一方不給,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或直接申請執行。若有應支付撫養費一方不給撫養費,可以以孩

子作為原告,撫養孩子一方作為法定代理人起訴,要求應支付一方按離婚協議或判決支付。

二、撫養費的變更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三、承擔方式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沒有得到孩子撫養權一方,按照法院的判決應該支付孩子一定的撫養費,撫養費的支付標準以及支付方式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但是對於一方不支付孩子撫養費的情況,其嚴重損害了孩子的利益,根據要求,我們可以利用法律規定進行起訴,從而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