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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能力可以延期給付孩子撫養費嗎?

子女撫養 閱讀(2.38W)

沒有能力可以延期給付孩子撫養費嗎?

一、沒有能力可以延期給付孩子撫養費嗎?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給付方經濟困難,可以和對方協商延期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撫養費增加的情況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標準過低等。

三、撫養費要支付到什麼時候?

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週歲。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同時《婚姻法》第21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婚姻法》解釋第20條規定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對於沒有成年的孩子,比如兩三歲的,女方可以帶走撫養,拿到撫養權的機率很大。作為孩子的父親,其撫養義務體現在支付撫養費上。如果其生活比較困難,暫時沒有支付能力的,經過協商,延期支付是可以的。如女方經濟條件好,也可以減免對方承擔的撫養費。